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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十堰市引导性科研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1年04月12日 20:47  阅读次数:[]


 

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全市“一心两翼三高地”区域和产业布局,聚焦“一主大五新”产业体系,服务“现代新车城、绿色生态市”建设,十堰市科技局决定开展2021年度十堰市引导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十堰市引导性科研项目的通知》(十科通〔2021〕6号)精神,为做好公司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请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在研项目重复申报。不受理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尚未结题验收或上年度验收未通过等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申请。

2.申报内容须真实可信,负责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一经立项,技术、成果、效益等主要指标无正当理由不得修改。涉密项目不进行网上申报,纸质材料需标明涉密。

3.项目申请人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据实申报。

4.引导性项目原则上实施周期不超过1年,鼓励前期有预研基础的项目申请。

三、注意事项

1.本次申报按学科归口由学院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2.学校牵头申报的项目由科技处统一报送张湾区经科局,请各院部于2021年4月23日前将《十堰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三份、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至科技处,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注意申报书项目组成员应包含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焦建杰        联系电话:0719-8260294

邮箱:kyc@hua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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