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产业强省建设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及《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百校联百县——高校服务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科函〔2021〕3号)精神,教育厅拟启动“百校联百县——高校服务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计划”(简称“百校联百县”)。为做公司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百校联百县的主要任务
百校联百县是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产业强省建设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聚焦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农村市场、种业资源、乡旅游、乡村教育、乡村医疗、乡村文化、乡村养老和社区服务、乡村环境等10个领域(具体内容见附件1),组织全省百所高校,对接全省百个县市,采取项目制的方式,组织全省高校科技人员和学生,深入乡村一线,着力解决乡村振兴中的技术、规划、策略、人才等方面的问题,为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提供科技支撑,做出教育贡献。
二、申报条件
百校联百县以项目为实施载体,申报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项目以服务乡村振兴为目标,服务对象为省内县(市、区)及以下政府、企事业单位、村(组)或个人。
(二)项目包括正在实施中或拟计划开展的,并具有必要的条件保障。
(三)项目内容参照附件二,项目类型包括成果转化、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社会咨询等。
(四)项目负责人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人员。
(五)高校有较完善的科技服务政策制度,能够为项目实施提供保障。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申报按学科归口由学院统一组织,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产业强省建设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把乡村振兴作为高校服务湖北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把百校联百县作为高校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根据脱贫攻坚、对口帮扶、三农服务等研究领域认真组织实施。
(三)各单位填写《百校联百县——高校服务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3月29日前连同百校联百县工作建议(电子版)报送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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