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和《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特别优秀的本专科学生。其中: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才具备申请资格。
2.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只有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否则不具备申请资格。该类学生需要按照“教财厅函〔2010〕16号”文件的规定,向教育部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具体参考校财务处网站。
二.申报方式
1、申报学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4版)》,并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填写表格(一式2份,以正反一张纸报为原则,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申请人签名:必须手签,签名处不得打印;必修课门数:指的是上学年的必修课门数。
2、所有推荐的获奖学生上报个人先进事迹一篇,要求标题鲜明,内容充实,真挚感人,文体不限;就学生的特别优秀的某一方面或多方面行文,篇幅要求不少于1500字(每人1份,附在申请表后,报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提供所获荣誉相关证明复印件(1份);
3.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填写校级以上(含校级)主要的、重点的获奖情况;注:国家励志奖学金颁奖单位统一填写“省教育厅”,国家奖学金颁奖单位“教育部”,国家助学金不是奖项类别。
4、相关表格在机械学院网站或年级QQ群共享区下载。
电子文档发送到qyjxxdts@163.com,纸质材料上交学生工作办公室杜老师处,截止时间10月31日。
机械工程公司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10月29日